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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锡盟安监局

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安委会明电[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盟安委会《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安委会发[2015]26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二、突出重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事故发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抓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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