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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
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内安委办〔2017〕74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当前煤炭需求旺季、价格上涨明显等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持续抓好煤矿全面体检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大灾害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版权所有:锡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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