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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也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岗位,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要安排专人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把做好交通、旅游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飞机)。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三、狠抓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及前后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冒顶片帮和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 

  四、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严格落实《锡林郭勒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各环节的风险管控,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农业机械、特种设备、冶金有色、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7月初国务院安委会第四巡查组、8月中旬国务院安委办第四督导组及9月中旬自治区第七督查组来我盟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各层级、各领域的检查排查。要针对本地区和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要严格事故查处和追责力度,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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