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工作,盟安委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锡安委办函发[2016]5号)和《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16]67号),要求各旗县市(区)、盟直相关部门定期上报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但从各地、各部门报送情况看,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个别行业部门根本不重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有的只报送统计报表不报送工作信息,甚至部分盟直行业部门既不报统计报表又不报工作信息。二是报送内容质量不高,缺乏实际内容,讲成绩多、谈问题少。
近日,自治区安委办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调度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函[2017]1号),要求各地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多反映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报送工作
各旗县市(区)、盟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统计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报送工作,要指定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所报内容要真实反映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近期大检查工作要突出反映春节期间检查情况,盟安委办将每月对各地区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2017年日常考核重点内容予以考评。
二、保证报送的及时性
1、各旗县市(区)、盟直相关部门(所有收到该通知的盟直部门)每周五12:00前务必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态和统计报表(详见锡安委办函发[2016]5号附表)一并上报。各地每月向盟委、行署报送月工作阶段性总结的同时,抄送盟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随时报送。
2、各旗县市(区)、盟直相关部门(所有收到该通知的盟直部门)每月5日前务必报送上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详见锡安委办发[2016]67号附表)。
三、提高报送内容的质量
1、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态内容:主要反映上周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主要做法既要突出党委政府领导研究部署、带队检查情况,也要报告有关部门分行业检查情况,以及有关企业全面自查情况;主要成效突出整改解决了哪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完善了哪些重要工作制度和监管措施;突出问题方面每周至少报送1个反面典型案例及原因分析、依法处理等情况(主要反映在大检查工作中查处的具体案件)。统计报表内容:盟直相关部门只统计盟本级部门数据,旗县一级由各旗县市(区)统计。各旗县市(区)在统计本级数据时,一定要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统计报表数据均为累计数据。
2、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统计表2017年度上报数据,在2016年度数据上继续累计上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盟安委办(电子邮箱:20319444@qq.com,联系人:白雪松,联系电话:8219577 )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抄送:各旗县市(区)安委办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