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
自去年6月份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从工作安排到具体实施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有效落实。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台账情况
为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安监局相关人员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盟共登记在册涉氨企业100户,其中96户为肉食品加工企业,2户为电力企业,2户为乳制品企业。
二、涉氨制冷企业整改情况
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我盟已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多次督促检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后可进行生产。从各地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区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多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初步建立,一些企业检测报警装置已安装,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已检验,必备的设备、标识等也基本配齐。目前,已关闭11户企业,责令14户企业停产整顿,待整改合格后可进行生产,71户企业经过整改后已开始生产(包括10户提升品质企业,其中,6户为搬迁新建)。
三、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安监局于7月3日在锡林浩特市举办了一期冶金等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培训班,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大部分涉氨制冷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两盟市所辖旗县区安监局分管工贸行业的副局长、安全监管人员共267人参加了培训,其中我盟参加培训人员218人。
我盟重点旗县市(区)安监局也相继举办培训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制冷工等人员进行全员性培训,期间共计培训有关人员近200人。通过加强培训,企业的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够,工作进展缓慢,个别地区管理部门只是简单转发个文件了事,没有检查落实,没有督促整改措施。一些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对氨泄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开展隐患的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整改也不到位;有的业主甚至对整改工作有抵触情绪,没有任何的动作,对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无动于衷。
二是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攻坚阶段工作不扎实、不彻底,该关闭的企业没有关死,被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仍在生产;一些企业整改后还存在遗留问题,有的企业业主心存侥幸心理,为应付检查做些表面文章,不进行彻底整改。此外,一些企业还存在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应急装备不符合规范要求、紧急停车装置普遍缺失、构成液氨储量重大危险源的未进行评估备案等问题。
三是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各地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旗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特别是东苏旗治理力度大,原有的6户老旧冷库全部关闭,重新规划新址进行新建,现已有3户开始加工生产,但仍有个别地区工作滞后,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作延期到今年11月30日结束,要求各地必须按照“三个一批”的整改标准,进一步加快整改推进工作,进行全覆盖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下达整改指令,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特别是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继续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熟悉和掌握涉氨制冷技术和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企业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把涉氨企业作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严执法,对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认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求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基础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并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育员工,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