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77号,以下简称《通知》)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毒尘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內安监治安函﹝2016﹞134号)要求,经研究,确定苏尼特右旗金曦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为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苏尼特右旗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督促已确定的1户示范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通知》要求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开展创建工作。
二、其他旗县市(区)可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实际,选择某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示范创建,也可以针对防范某个重点危害因素进行示范创建,为其他企业开展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供借鉴,推动“十三五”期间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请创建地区务必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按照《通知》要求的创建步骤与时间节点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2017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示范企业创建情况(包括创建过程、采用的先进工艺或技术、管理措施、治理成效等内容)报送至盟局职业卫生科。
联 系 人:王晓原
邮 箱:219376889@qq.com
联系电话:0479-8285188
附件:1.关于开展毒尘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內安监治安函﹝2016﹞134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 ﹝201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