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方案的通知》(内安监管三字[201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每季度5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盟安监局,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0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