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办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安监办【2015】1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今后,盟内新、改、扩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设项目要按照修改后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等规定,履行相关安全许可手续。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