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盟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管理的通知》(锡安监发【2015】41号),现将全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组织单位(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及承当工作范围
(一)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剧毒化学品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组织单位为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组织单位为企业所在地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各旗县市(区)安监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必须坚持“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审组织工作,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管理的通知》(锡安监发【2015】41号)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同时,评审组织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1、负责受理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交的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首次申请或复评换证申请。
2、负责复核由评审单位出具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达标(复评)报告》。
3、负责参加评审单位组织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现场评审(复评)考核工作,并视情况邀请安监局专家库内的专家参加评审。
4、负责对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要求的企业进行公告,并发放安全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二、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配合盟安监局参与评审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剧毒化学品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的(复评换证)现场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各旗县市(区)安监局做为评审组织单位,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相关标准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登陆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系统后自行下载学习。
四、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要将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与安全生产标准评审组织工作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评审单位和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同时,要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公告文件及证书复印件上报盟安监局,盟安监局将对各旗县市(区)负责审核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的,依法责令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将撤销达标等级。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