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2015年度采购设备入账管理的通知》(内安监规划科技字[2017]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请各旗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完善专业执法装备相应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执法装备完好率和准确度,充分发挥执法装备在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二、请各旗县市(区)及时收集本级和所辖区验收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节余资金采购设备明细表》,务必于7月20日前用特快专递报锡盟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叶海林,电话:0479-8285770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