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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转发给辖区内所有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总局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发现金属非金属矿山涉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并挂牌督办。

  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请各地区安监局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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