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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内安监政法[2017]1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工作

  各旗县市(区)安监局高度重视失信惩戒工作,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有关业务机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失信惩戒工作,切实发挥失信惩戒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盟安监局实施失信惩戒工作通报制度、跟踪督办制度、专项督查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定期通报全盟失信惩戒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失信行为信息采集、报送、审核、移出、异议处理、失信惩戒等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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